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苏教办职[2009]4号
关于参加申报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答辩评审会议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答辩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8〕37号),经研究,定于4月底举行首批申报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答辩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评审内容
1.申报学校校长参照《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及《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方案》,就学校在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技能大赛与创新大赛、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双证率、创业教育与社会培训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汇报并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2.申报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就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有关政策情况作出说明。详细内容见附件二。
二、答辩对象
首批16所申报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一)。每校参加答辩人员4-5人,其中:学校代表2-3人、学校主管部门(地方教育部门)代表1人,可邀请地方财政部门代表1人。学校校长为主答辩人。
三、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4月27-28日,26日下午报到。请各校派一位代表于4月24日上午十点到省教育厅六楼会议室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答辩地点:南京双门楼宾馆(南京市虎距北路185号)。
四、答辩程序
1.申报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以PPT文稿演示形式汇报,时间为15分钟。
2.地方教育、财政部门代表就地方政府落实政策情况作出说明,时间为5分钟。
3.评审专家根据答辩评审表所列项目进行提问,申报学校校长答辩,时间为10分钟。
五、其他
1.请各市教育局督促各有关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答辩材料和PPT演示文稿,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印制简朴。文字材料30份和PPT电子文稿于4月24日抽签时带来。
2.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申报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答辩评审工作,参加答辩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附件:1.首批参加答辩评审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地方教育、财政部门说明内容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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