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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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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点击数:
 

江苏省如皋职业教育中心校

学生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校根据职业教育的规律,坚持以文化为基础、专业为主导、技能为重点的教学思想,确立了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为教学工作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加强技能教学管理,提高技能课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我校对学生实行技能等能考核鉴定制度。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职业技能考核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实训处负责人组成。其职能是对考核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技能考核的等级、范围、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发证与奖励办法等。
2.按技能考核的项目分类,成立技能考核组,由各项目有关教师组成,负责本项技能考核的具体工作,设组长一名,负责计划组织、统筹实施本项目的技能考核鉴定工作。
3.实训处对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进行常务管理。
二、考核鉴定:
1.各专业的学生参加的技能考核项目由实训处研究确定。
2.考核等级的确定:
①电工、电子操作等工种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技能考核中级操作工要求进行考核。
②计算机英文录入、计算机汉字录入、计算机软件应用等三项技能,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的有关要求,确定合格等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良好、优秀等级。
③日常应用英语、普通话、美术设计等技能等级参照教学大纲,结合日常应用实际研究确定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
3.参加技能等级考核的学生必须先由科任教师进行推荐,经考核组审查同意后方可接受考核。每批考核人数不宜太多,以利于提高考核质量。
4.技能等级证书发证方式:
凡经考核达到有关技能等级,由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全国通用的等级证书。
5.技能等级证书的重要性: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学校对学生某项技能操作水平进行客观考核鉴定后所出具的书面凭证,它记录了学生某项技能考核的成绩,其所记录内容具有可验证性,是用人单位录用我校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使我校学生在校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树立良好的学风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学校要求各专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有四项技能考核成绩达到本专业各技能考核项目的合格等级,即至少持有三项技能考核合格等级证书的学生方可发给毕业证书,否则延迟发证,直到补考合格为止方可发给毕业证书。
持有计算机英文录入、计算机汉字录、计算机相应软件操作三项合格等级证书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
学校每学期公布学生技能考核成绩,并通报家长。
6.根据各考核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具体时间由各技能考核组分组通知学生。各组考核时间应互相协调,力求安排合理。
7.技能考核的内容、范围、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评价标准等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教学大纲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研究确定,务求做到客观、合理、易于操作,经技能考核委员会审定后公布执行。每次考核务必提前一周做到“七定“:即定时间、定场地、定人员、定内容、定要求、定程序、定用具等,并提前通知有关部门教职员以及报考学生,使大家作也充分准备,各技能考核小组应周密计划、合理安排、严抓考纪、客观评价,务求使我校各项技能等级考核规范化。
三、组织发动及奖励措施:
1.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开展教研教改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提高我校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一项重大工程,是各有关技能课教学质量的检验,也是评价各班学风的重要依据。全校师生应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并且常抓不懈。因此,学校将对全校师生进行动员,在学生中形成苦练专业技能的良好作风,在教师中形成积极探索研究改进技能教学的新局面。
2.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组织学生深入学习本《办法》,要求学生人人制定个人技能训练目标,力争尽早达到合格标准,已经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应努力向更高技能等级进取。
3.各技能考核项目相关科目的任课教师应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有目的的教学训练,促使学生技能水平的不断提高。
4.学校每学期召开大会,对在技能考核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技能考核组、班级和师生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特设如下奖项:
①技能考核组织奖:
主动、成效显著的技能考核组组长、参与考核的教师、班主任、技能课教师。
②技能训练先进集体:
每学期评一次。奖励在技能考核中成绩显著的班级。以学生参与程度、考核成绩状况、学生技能进步状况作为评价指标。
③技能训练积极分子:
每学期评一次。由各技能考核组评出若干名坚持技能训练、技能成绩优良的学生,报实训处审批。
④技能考核破记录奖:
为了鼓励技能拔尖学生不断进取,特设“技能考核破记录奖“,奖励在各次技能考核中打破学校记录的学生。
如皋市职业教育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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