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一:
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
学前教育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
一、 制定依据
江苏省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二、 考试内容及权重
(1) 简笔画(60分)
(2) 硬笔书法(20分)
(3) 语言表达能力(60分)
(4) 歌唱(80分)
(5) 舞蹈(80分)
三、 考试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技能面试内容包括简笔画、硬笔书法、语言表达能力、歌唱、舞蹈等五项,满分总共为300分。其评分标准如下:
一、简笔画:根据给定的题目或提示,画1—6幅简笔画。(满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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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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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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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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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准确理解题意,自如地运用简笔画技巧,画面构图饱满,形象简练生动,线条流畅,能充分表达艺术的形式美,作品富有创造性和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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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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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准确理解题意,运用简笔画技巧,构图较饱满,形象较简练生动,能恰当地表达艺术的形式美,具有一定的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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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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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题意,比较恰当地表达艺术的形式美,但构图不饱满,简笔画的技能一般,作品缺乏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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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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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题意,不懂得简笔画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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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硬笔书法:按照给出的一段话,用钢笔书写一遍。(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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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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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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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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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法灵活有变化,笔画规范而流畅,结构严谨有法度,章法自然大方,作品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创作意识和创作技巧,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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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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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笔较为熟练,笔画规范而有变化,结字得法,字形比较美观,行款比较整齐,章法比较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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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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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掌握基本的运笔方法,笔画基本规范,结字基本得法,整体统一不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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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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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笔方法不正确,笔画不规范,结字不合理,整体失度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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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语言表达能力:通过回答考官提出的有关幼儿教育或幼儿园活动设计等方面的专业问题,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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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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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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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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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准确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回答问题,普通话标准,无方言语调,音质优美,应变能力强,表达清晰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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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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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较好地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回答问题,普通话比较标准,方言语调不明显,音质较美,应变能力较强,表达较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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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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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能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回答问题,普通话一般,方言语调较明显,表达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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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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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回答问题,普通话较差,方言语调明显,表达不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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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歌唱:采用清唱方式唱一段自己选定的歌曲,唱法不限。(满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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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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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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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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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声音条件很好,能很流畅地演唱考试曲目,表现出比较强的演唱技能和艺术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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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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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能较为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声音自然流畅,初步掌握声区变换的技能和调整声音的能力,声音位置基本统一,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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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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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能较为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声音较为流畅,初步掌握歌唱发声的基本技能和正确的歌唱状态,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有基本的艺术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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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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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声音条件尚可,音准、节奏无大失误,能用自然的方法勉强演唱所选的考试曲目,但表现不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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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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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声音条件较差,音不准,节奏不好,不能完整演唱考试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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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舞蹈:跳一段自己选编的舞蹈,自带舞蹈伴奏带。(满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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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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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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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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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的风格把握准确,动作优美;音乐节奏把握准确,空间感强,眼神和身体的动作配合协调,具有很好的艺术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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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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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的风格把握准确,动作比较优美;音乐节奏把握准确,对于表演时考场(舞台)的空间感的把握比较好;眼神和身体的动作配合协调,具有比较好的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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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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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的风格把握较好,动作连贯、流畅;音乐节奏把握较好,对于表演时考场(舞台)的空间感的把握较好;具有一定的表现力,眼神和身体的动作配合比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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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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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的风格把握一般,动作有基本的连贯性和流畅性,音乐节奏把握尚可,眼神和身体的动作缺乏协调,空间感和表现力都比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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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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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的风格把握不准,动作僵硬、不连贯;音乐节奏把握不准,表现力差,舞蹈基本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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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考试时间及组织
考试时间:2008年4月12日—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