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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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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点击数:
 
ER-SPACING: 0.75pt">2、借书手续
本馆对教职工实行开架凭证押卡借阅。进入书库开架区前应将书包等物品放置在指定地点。经验证同意后方可进入书库。开架区内应保持整洁,使用代书板,不得将书乱插乱放,避免乱架。选出图书后在借书处办理手续。办理借还手续时要仔细核对证、卡是否一致;并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划线缺页等情况,如有,应立即报告,并加盖印记,以明责任。
3、借书册数及期限
教师及其他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借中外文图书6册(其中文艺书限借一册),其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借书2册(其中文艺书限借一册),学生借2册。
所借书刊要求随借随阅,尽早归还,以利流通使用。当天借到、当天不能更换。教职工借书借期不超过三个月,学生不超过一个月。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不超过三个月。对逾期者,逾期一天,每天罚款0.1元。
4、库藏本及工具书概不借出馆外。
5、借出书刊如遇特殊需要,不论到期与否,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6、所借图书每年清还一次,不清还者以遗失图书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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