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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南通市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镇中心初中,各基层工会,各陶研实验学校: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通教办师[2010]3号)文件精神及我市教育局部署,如皋市陶研分会、如皋市教育工会将具体组织我市教师参加南通市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论文评比的主题是“高效课堂”。  
二、参加论文评比的对象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的教师。请各市直学校、镇中心初中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希望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均要参加,并鼓励40岁以上的教师积极参加,将各自在“高效课堂”研究中的成果进行总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凡参加者每人限报1篇,并为单独完成(不得有第二作者),每篇需缴纳评审费30元。  
三、参评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每篇需一式两份(按份分别装订)。一份有单位、姓名标署,另一份不署单位、姓名。提交的论文一律不得在文中透露与本人有关的信息,否则作弃权处理。所有参评论文,均为打印稿,首页左上角须标有“南通市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字样(楷体小四号)和“作者任教学科类(例如,作者任教学科:小学语文)”字样(黑体小四号),论文标题一律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  
四、各市直学校和镇中心初中的参评论文及电子文本和评审费请以学校或镇为单位,于9月30日前送达如皋市陶研分会(市教育工会内,市教育局北办公区二楼)肖美萍同志收,以便市陶研分会及时整理、编号并报送南通市参评。逾期不予办理。  
五、南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采取专家匿名评审的办法,严格按评审要求和程序规范操作。严禁抄袭或请他人代笔,如发现有抄袭者(文章40%以上文字为抄袭,即认定视同全文抄袭),5年内取消参加该活动的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六、获奖奖次额度及认定:一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1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省级发表;二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2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市级发表;三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3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县级发表。  
七、预评出的一、二等奖将上网公示。评奖结果南通市教育局以文件形式公布,颁发盖有市陶研会、教育学会联合盖章的证书,市教育局师资处审核备案。  
请各市直学校、镇中心初中接此通知后,落实专人负责并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加论文评比活动。  

(南通市教育局通知可点击“南通陶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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